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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建筑业企业及个人参加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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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5〕249号,见附件)精神,我会将组织建筑业企业及个人参加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国质检质〔2015〕249号文件为本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请认真领会该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实施。
  (二)我会将择优推荐10个建筑业企业及个人参评第二届中国质量奖。
  申报企业应符合国质检质〔2015〕249号文件有关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
  1、近五年荣获5项及以上鲁班奖,3项及以上国家级工法;
  2、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在有效期内);
  3、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违法失信行为。
  申报个人应符合国质检质〔2015〕249号文件有关规定,还应为一线技术工人,并获得国家或省级劳动竞赛标兵或能手。
  (三)所有参与我会推荐的建筑业企业及个人,我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最终未获第二届中国质量奖的企业及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二、申报及推荐方式
  (一)请各地建筑业协会、行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根据国质检质〔2015〕249号文件要求,严格把关,选拔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人进行申报。申报企业及个人须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一式4份)。申报企业填写《中国质量奖(组织)申报表》,申报表中的推荐单位为中国建筑业协会,初审单位为各地建筑业协会、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申报个人填写《中国质量奖(个人)推荐表》,推荐表中的推荐单位为中国建筑业协会。
  (二)请各地建筑业协会、行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将申报企业及个人填写完成的申报资料于2015年7月20日前报送我会。我会将聘请有关专家评审,从中遴选出10家企业和个人推荐参评第二届中国质量奖。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安全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层,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孙计萍
  联系电话:010-62164328、62139167、62139585(传真)
  中国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zgjzy.org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