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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八里社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八里社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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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徐州市鼓楼区琵琶街道办事处八里社区委员会建设的八里社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工程 已经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行政许可服务审字【2015】1。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 施工 资格预审。

2.徐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鼓楼区复兴北路延长段东侧,华电汽车维修公司北侧

3.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33555.2㎡,造价约6000万元。

3.3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365天。

3.4招标范围: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5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3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4.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5、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2人)、质检员(2人)、施工员(2人)、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9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检员(2人)自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截图后上传)。

5.10投标申请人自201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5年内承担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5.11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项目建设期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或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按天处罚,直至取消中标资格、清退出场,并承担一切相关损失。其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擅自离开工地1天,扣罚5000元/天;三大员每擅自离开工地1天,扣罚1000元/人·天。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银行电汇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登记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至 2016年3月28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至 2016年3月28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3月31 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于20164月6日上午09:00前在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技术标                       20分  
                   b商务标                      73分        
                   c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6 分                    d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              
11、其他:
11.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法定代表人集中面谈制度:根据苏建招【2010333号文执行,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面谈由招标人组织进行,时间另行通知。面谈地点在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3、招标人地址:徐州市鼓楼区 1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西安北路6号恒茂大厦820室联系人:姜玲     电话:0516-85797088       徐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